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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】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誠徵專任教師2名

名額:專任教師2

資格:

一、具國內、外大學文學、語言與哲學相關學門博士學位者。

二、具教育部核定助理教授(含)以上職位者。

專長及經驗:

一、台語語言學或語言教學:主要支援台語師資培訓課程。具跨域東南亞學程或應用實務課程(含劇場實務、文化展演、紀錄片實作等)為佳。

二、台灣文學與文化研究:日治時期(優先考量)、戰後台灣文學、原住民文學等,具有小說以外特定文類或媒介之研究專長,或具有比較研究專長。有英語或母語(台語、客語、原住民語等)授課能力為佳。

檢具資料:

一、個人學經歷表一份(載明應徵專長、主要學經歷、黏貼兩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張。若曾擔任教職、載明曾開授課程名稱及校系)。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

二、最近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一份(按發表年份排序,載明著作名稱、出版處或期刊名稱、出版時間)。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

三、相關學、經歷證件影本各一份〈本國人赴國外留學取得學位者,需附經過本國駐外單位認證之成績單及畢業證書〉。

四、與應徵專長相關之最近五年內學術著作及最高學位論文各一份(初審通過再提供以上著作各兩份), 並請自行自其中指定代表作一種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。外文著作需附中文摘要。

五、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,檢附教師證書影本乙份。

六、推薦函三封。

七、擬開設課程(最少三門,至少一門為大學必修課)及其大綱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

八、若有影視製作、編劇創作或其他創意產業相關成果或作品請提供。

九、本次徵聘案優先考量能以台語及英語授課者,以符合系上開課需求。

(註)投件資料請以掛號郵寄。應徵資料乙份概不退還,請自留底本。

(本員額擬於115學年起聘)

(複審演講名單於系網頁公告)

收件截止日:至20251215日(紙本以郵戳為憑,電子檔以寄出時間為準)

一、投件請註明〈應聘115學年專任教師〉。

二、資料量大者請以貨運或宅急便寄送並註明:台南市北區小東路15號〈力行校區台灣文學系〉。

三、擬應徵者請同時郵寄紙本與電子檔。

四、電子檔寄出後,三天內如未收到回覆,請主動聯絡。

郵寄地址:704台南市北區小東路15號(力行校區)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

聯絡方式:

電話:06-2757575轉52600

傳真:06-2766472

E-mail:em52600@email.ncku.edu.tw

網址:https://twl.ncku.edu.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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