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】國立成功大學 台灣文學系徵聘 專任教師
名額:專任教師1名
資格:
一、具國內、外大學文學、語言與哲學相關學門博士學位者。
二、具教育部核定助理教授(含)以上職位者。
專長及經驗:
一、台灣文學研究相關
二、以下列專長為優先:
(一) 日治時期台灣文學研究。
(二) 亞際文學與文化研究。
(三) 原住民語言、文學、文化研究。
(四) 創意寫作。
檢具資料:
一、個人學經歷表一份(載明應徵專長、主要學經歷、黏貼兩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張。
若曾擔任教職、載明曾開授課程名稱及校系)。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
二、最近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一份(按發表年份排序,載明著作名稱、出版處或期刊名稱、
出版時間)。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
三、相關學、經歷證件影本各一份〈本國人赴國外留學取得學位者,需附經過本國駐外單位
認證之成績單及畢業證書〉。
四、與應徵專長相關之最近五年內學術著作及最高學位論文各一份(初審通過再提供以上著
作各兩份),並請自行自其中指定代表作一種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。
外文著作需附中文摘要。
五、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,檢附教師證書影本乙份。
六、推薦函三封。
七、擬開設課程(最少4門)及其大綱【此項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】
八、影視製作與編劇創作請提供作品。
九、本次徵聘案優先考量能以台語及英語授課者,以符合系上開課需求。
(註)投件資料請以掛號郵寄。應徵資料乙份概不退還,請自留底本。
(本員額擬於113學年起聘)
(複審演講名單於系網頁公告)
收件截止日:至2024年05月20日(以郵戳為憑)
一、投件請註明〈應聘113學年專任教師〉。
二、資料量大者請以貨運或宅急便寄送並註明〈力行校區〉。
三、國外郵寄請於期限前先以電子檔送件。
郵寄地址:701台南市大學路1號(力行校區)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
聯絡方式:
電話:06-2757575轉52600
傳真:06-2766472
E-mail:em52600@email.ncku.edu.tw
網址:www.twl.nck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