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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學年度碩士班入學

★畢業學分:39  學分以上

 

  • 專業必修課程3學分。
  • 專業選修課程至少30學分以上。  (外系及外校選修合計最高承認6學分)
  • 碩士論文6學分
  • 語言能力認定,包括:「第一類語文」及「第二類語文」
  • 「第一類語文」:台語文(福佬語)、客語文、原住民語文、華語文四擇一。
  • 「第二類語文」:任選一種外國語文

檢定標準請參閱本系研究生語文能力檢定畢業門檻規定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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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每學年度選修課程詳細內容見教務處網頁    http://140.116.165.74/qry/index.ph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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