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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學年入學生

★100學年度起入學生(畢業學分:128學分以上)

─ 核心課程32學分

─ 專業必修課程36學分

─ 專業選修課程至少60學分以上(外系選修學分,最高承認32學分)


★ 每學年度選修課程詳細內容見教務處網頁 http://140.116.165.74/qry/index.php

# 必修




 

學年
科目代號
科目名稱
授課老師
學分
上學期
下學期
100
B514700
台灣歷史與文化
 

3

 
 
100
B514700
台灣語言(台語)
 

3

 
台灣語言(台語)、台灣語言(客語)、台灣語言(原住民語)三選二
100
B515000
台灣語言(客語)
 

3

 
台灣語言(台語)、台灣語言(客語)、台灣語言(原住民語)三選二
100
B515100
台灣語言(原住民語)
 

x

3
台灣語言(台語)、台灣語言(客語)、台灣語言(原住民語)三選二
100
B510401
文化與社會基本議題
 

x

3
 
100
B515200
文學文本解讀
 

x

3
 
100
B510811
語言學概論
 

3

 
 
100
B520211
台灣文學史(一)
 

3

 
 
100
B520221
台灣文學史(二)
 

x

3
 
100
B520232
台灣文學史(三)
 

3

 
 
100
B521411、B521421
文學理論與批評(一)(二)
 

3

3
 
100
B535400
文化研究
 

x

3
 


# 核心必修




 

學年
科目代號
科目名稱
授課老師
學分
上學期
下學期
100
x
基礎國文
 

2

2
 
100
x
國際語言(英文)
 

x

x
共4學分,計10小時(大一上、下學期各1學分、3小時,大二上、下學期各1學分、2小時)。
學生仍應依規定通過各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。但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得修習英文以外之其他語言課程。
100
x
公民與歷史
 

x

x
共4學分(畢業前修畢)
100
x
哲學與藝術
 

x

x
共4學分(畢業前修畢)
100
x
跨領域通識
 

x

x
共14學分:「社會科學」、「自然與工程科學」、「生命科學與健康」等三領域,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,「人文學」領域不予承認。
100
x
融合通識
 

x

x
2學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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