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度碩士班入學生
畢業學分:39 學分以上
─ 專業必修課程3學分
─ 專業選修課程至少30學分以上(外系及外校選修合計最高承認6學分)
─ 碩士論文6學分
─ 語言能力認定,包括:「第一類語文」及「第二類語文」
「第一類語文」:台語文(福佬語)、客語文、原住民語文、華語文四擇一。
「第二類語文」:任選一種外國語文。
檢定標準請參閱本系研究生語文能力檢定畢業門檻規定
★每學年度選修課程詳細內容見課程查詢系統
必修
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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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代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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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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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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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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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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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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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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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551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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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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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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