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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碩士班入學生

畢業學分:39 學分以上
專業必修課程3學分
專業選修課程至少30學分以上(外系及外校選修合計最高承認6學分)
碩士論文6學分
語言能力認定,包括:「第一類語文」及「第二類語文」
    「第一類語文」:台語文(福佬語)、客語文、原住民語文、華語文四擇一。
    「第二類語文」:任選一種外國語文。
    檢定標準請參閱本系研究生語文能力檢定畢業門檻規定
 
 
每學年度選修課程詳細內容見課程查詢系統
 
必修
 
年級
科目代號
科目名稱
學分
備註
上學期
下學期
 
1
K551400
文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
 
3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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